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,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。
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,才会意识到,伴侣能做到这一点,到底有多难,又有多可贵。
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,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,还有人,压根就不敢去试探。
对谭文彬来说,现在他怀里的,是一个会因为他的「死亡」而魂不守舍的女孩。
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,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。
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,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,身上带着金属挂坠,头发束起,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。
这形象,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,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。
林书友看着她,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。
不是说,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么?
这—哪里像了?
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,身材也很好,但这种气质,并不是他所喜欢的,毕竟阿友骨子里,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。
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,甚至愿意表示支持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。
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,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,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。
确实挺帅气的,往那儿一站,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,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,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,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。
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,他这才意识到,自己疏忽了。
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,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,大体也应该差不多,可生活交友中,
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。
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,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伙伴。
谭文彬:「云云,介绍一下?」
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,红着眼眶笑道:「给你们介绍一下,琳琳,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。」
谭文彬纠正道:「未婚夫,已经见过家长的。」
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,继续介绍道:「这是林书友,彬彬的好朋友,老家福建的。」
谭文彬:「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。」
周云云:「陈琳,大我一届的学姐,老家温州的。」
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,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,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。
谁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