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,至多就余下个一两年,今儿个连带着气血都一并燃了,痛痛快快地战上一场,为背后百姓阻拦下了一场邪祟侵袭,临了又得幸亲眼目睹龙王的风采,值了。
不是只有龙王才有临死前为自己证名的习惯,是个人,都有这个需求。
书生朱一文走了过来,递给余仙姑一块卤肉:“姨奶奶,吃口肉补补。”
余仙姑摇头,把脸避开,像是见到这肉就膈应:
“一文你自己吃吧,你姨奶奶我,享不得这等口福。”
这孩子小时候挺正常的,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喜欢上了一边看书一边吃脏肉。
虽不至于为了这一口去做那滥杀无辜的事,可他在这脏肉料理的追求上,标准却愈来愈高。
更是曾大逆不道地在点灯仪式上,说出“点了灯上了江,就再也不愁牙祭”的这等混账话。
书生没强求,自己美美地啃了一大口,他是真饿了。
光头汉子举手招呼道:“给我来一块,我可得补补。”
书生甩给他一对卤耳朵,这大小轮廓,肯定不是猪的。
光头汉子接住了,没做犹豫,直接往自己嘴里丢了一个,一边“嘎嘣嘎嘣”地咀嚼一边评价道:
“好吃是好吃,但肥气不足,吃起来就没那么香,要是拿我那老叔的耳朵卤就好了,我老叔肥头大耳的,卤出来肯定好好味。”
书生:“下次一定。”
光头汉子:“没下次了,虽然不晓得我那老叔到底死哪儿去了,但我冯家人死在外头,必然是会被扒皮抽筋的,不可能留下全尸。”
光头汉子老叔的“筋”,此时就在他身后润生的背包里。
润生看着他们吃得这么香,也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。
不过,他并未上前主动讨要。
书生则随手翻动自己的竹筐,等待润生自个儿过来。
那光头汉子冯雄林,只是为了捧个场应个景,“附庸风雅”,但书生能瞧出来,润生是真的爱吃。
自己这是雅好,润生那是本能。
这时,谭文彬主动上前对众人开口道:
“诸位,正门虽然被堵住了,但这虞家祖宅还有一个后门,就在西南角,去了就能看见,穿过石门经过甬道,就能去到外面,一路安全没危险。
最后,再说一句:
谭某自点灯行走江湖以来,所见所闻也算不少,但今日,能与诸位相识结交相持而战,实乃人生一大幸事。